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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稽查這個詞我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這個是稅收管理工作任務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我國對經營者的常規檢查監督管理的一種方式,那大伙兒都知道稅務局稅務稽查的大概工作流程有哪些嗎。接下來咱們就來一起說一說。稅務稽查的大概工作流程有分別是選案、常規檢查、審理,最后是執行。
稅務稽查過程大概如下:
2名以上工作人員執行,出具稅務局常規檢查證和《稅務局常規檢查通知書》,(包含異地協查)各級稅務部門的常規檢查計劃確定后,大概由縣級以上的(含縣級)稅務部門的負責人用指令方式委派工作人員,并于進戶常規檢查前簽發《稅務局常規檢查通知書》.《稅務局常規檢查通知書》一式三份,一份送主管征收局,一份送交被查單位及個人,一份留存。
執行常規檢查
1、調取賬簿憑證等
在常規檢查過程中,稅務局工作人員使用統一的常規檢查文書,并由工作人員簽名蓋章以示負責。常規檢查文書不得銷毀,一律與其它常規檢查數據資料一起裝訂入卷。
工作人員在審閱賬簿和憑證時,對遇到的可疑問題,應隨時做好記錄,并針對問題的性質,進行調查核對。
常規檢查開始后,工作人員要對所常規檢查的賬簿、憑證進行登記賬簿名稱、賬戶名稱、頁次、憑證號碼及起訖日期、常規檢查人、常規檢查日期、常規檢查期限等。
對在賬簿、憑證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追蹤常規檢查。
對于常規檢查賬簿、憑證不能解決的問題,工作人員會深入車間、倉庫、工地、門市部等部門,向相關人員調查,并且查閱原始記錄、盤點實物與賬簿、憑證核對。
2、稅務局詢問
3、快速查詢銀行賬戶責令出示相關數據資料
4、到實際經營地進行常規檢查
5、常規檢查托運、郵寄的財產單據、憑證和數據資料
6、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錄音、錄像、影印或復制、復印。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相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7、應用其他方法進行常規檢查
獲取并固定證據,形成常規檢查結論
1、無違法行為
直接制作處理決定,送達行政相對人執行
2、有違法行為
常規檢查是否需要行政處罰。如需要,則進入行政處罰的大概工作流程,制定處罰決定,送達行政相對人并執行。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無需行政處罰的,直接將處理決定送達行政相對人執行。
納稅申報具備強行性,需及時網上申報,要不然會產生罰款甚至更嚴重的后果!未按照規定時限納稅申報,情節較輕的,除補繳稅款外,稅務機關將對企業處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罰款,如果超期更長的,將還會加收滯納金;對于情節嚴重的,稅務機關將更具情節嚴重程度,出于相應的更高金額的罰款。
連續3個月不到稅務登記機關納稅申報的,稅務登記機關將對該企業的稅務登記證給予注銷的處理。當稅務登記證被稅務局注銷之后將不可能再被恢復,也就是說,企業的所有證照都會因為稅務登記證的注銷而相繼作廢。公司所有股東的身份證信息將被相關登記機關收錄,進入黑名單。對以后的貸款、再次投資創業、出國等都將受到影響。
公司所設的賬本不是你自己記得流水賬,而是符合要求的會計賬簿,并附上符合規定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