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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對企業財務風險都是這樣說明的:企業財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
一是公司的納稅行為,未符合稅收法規的相關規定,應納稅額而未交稅、少交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另收稅款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
二是企業運營行為適用稅法與實際不符,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著不必要所得稅稅負。
那公司為什么會產生稅務風險呢?主要有以下兩大類,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對于企業而言,像經濟形勢和產業政策這樣的外部因素是公司所無法控制的,重點還是要把握內部因素,那么接下來我們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內部因素都有哪些?
1、公司缺乏正確的稅務風險意識
公司通常注重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收益,而在納稅問題上不積極,從思想上沒有形成正確的交稅觀念,在納稅問題上缺乏正確的稅務風險意識,并沒有真正意識到稅務風險的嚴重性。
2、公司財會人員專業能力比較有限
公司財會人員應具備豐富的財稅專業經驗和較高的專業能力,同時及時學習和了解會計和稅法的最新政策,是公司進行正確稅務處理的基礎。
3、企業財務人員流動頻繁
財會人員流動頻繁,在小企業中尤為突出。財會人員流動越頻繁,財務工作存在的問題就會越多,稅務風險也會越大,一般來說后任財會人員不愿意費力查找前任財會人員的遺留問題。
財會人員頻繁流動將導致公司遺留問題越來越多,賬面上會出現許多,誰也說不清楚的會計事項給企業帶來非常大的稅務風險
4、公司不重視財務工作
許多企業管理者對財務部門的重視只掛在口頭上,實質上并沒有注重財務工作,認為公司的經濟效益還是要靠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只是一個服務單位而已。
很多企業管理者都有一個認識誤區及稅務處理,僅是財務上的事,簽合同,做業務不需要考慮稅務因素,當稅務上出現問題時,再由財會人員來處理。
5、企業對政策的誤讀
比如幾年前(國稅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發布后,由于公司誤讀了該公告,從而自行擴大了“不屬于對外虛開”的范圍,導致一些納稅人誤以為不是虛開而仿行,蘊含的公司納稅風險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