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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企業這幾年報表上累計的“未分配利潤”上千萬了,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昨晚睡前想起來,還是覺得有必要和各位伙伴一塊聊一聊。
從理論上來說,分紅這個事情,是股東決議決定的。
公司盈利了,可以不向股東分紅,這個稅務上沒有硬性要求必須分紅;而未分配利潤過大,只要你該交的企業所得稅都交了,那這個沒什么問題。
但是,咱們再想想哈,公司都是盈利性的,股東投資的目的無非就是獲得收益;公司未分配利潤很大,但是又不分紅,這是不是有點奇怪?
事出反常必有妖!高額未分配利潤不分紅的背后可能隱藏著以下風險:
1、賬面利潤是虛的,實際上股東已經通過其他形式將錢轉移出去。
相信這種情況,很多財會伙伴應該有遇到過吧?
到底怎么轉移出去?一般情況下,要么是借款,要么是讓公司幫股東支付個人消費款項。
只是這種情況的風險就是,可能會被視同分紅,按照“利息、股息、紅利”繳納個人所得稅20%,我們可以看看【財稅2003年158號公告】:
企業的上述支出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2、股權轉讓時需要支付高額分紅
股權轉讓時,如果定價明顯偏低則未分配利潤過大存在稅務部門按照凈資產核定股權賣價補交個稅的風險。
3、企業在注銷清算時,未分配利潤過大存在按照清算所得補交個稅的風險。
這塊可參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企業應在辦理稅務注銷前,處理完賬上的未分配利潤,因長期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形成的,應按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辦理財產損失的審批手續。
將賬務處理完畢后對剩余的未分配利潤進行分配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句話,早分晚分,都躲不過個稅,大量未分配利潤本身沒有問題,但是背后隱藏的真相存在一定的風險。
那可能又會有學員要問了:如果現在賬面未分配利潤過高了,怎么消化?
翅兒這里呢,也給大家提出幾個思路,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來處理:
1、向股東發放現金股利
如果是真實的未分配利潤,建議可以去給股東發放現金股利,即現金分紅。
賬面上,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記“應付股利”,賬面未分配利潤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對于法人股東而言,屬于居民企業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法人企業分得股息紅利,可以進一步對外投資,擴大生產等。
這個就需要提前去籌劃了,在設置公司股權架構的時候就要設計好,如果公司是想對外投資、擴大生產的,一般選擇以公司的名義對外投資,而不是個人的名義。
因為對于自然人股東而言,需要繳納20%的分紅個稅,稅負相對而言還是比較高的;
那如果一開始已經選擇了以自然人作為股東去投資,但是又嫌個稅太高,下面的幾個思路我們可以籌劃:
2、企業應收類資產做壞賬處理
這個時候,可以對公司的主要資產做一次全面盤點,如果確實存在減值的情況,及時確認減值損失。
比如:應收款項基于信用減值計提壞賬準備。賬面上:借方:信用減值損失 貸方:壞賬準備
信用減值損失屬于損益類科目,期末結轉至本年利潤,導致本年利潤減少或本年虧損增加,本年利潤結轉至未分配利潤的金額減少,或結轉至未分配利潤的借方(本年虧損,沖減賬面未分配利潤)。
但是要注意,計提減值損失,想要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是有比較嚴苛的條件的:
條件一:
壞賬已經實際發生了,因為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只有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才允許稅前扣除。
條件二:
如果不是對方注銷、破產等那些特殊的極端原因,欠款時間至少1年以上或者甚至3年以上。
一年內的應收賬款出現了壞賬無法收回,該筆損失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條件三:
會計上已經做了損失處理,也就是會計人員必須對于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做賬務處理,僅僅計提的壞賬準備是不得稅前扣除的。
需要做這一步操作: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條件四:
應具有證明損失的外部和內部證據鏈。資產損失的證據鏈條一定需要內外結合、相互印證,如果缺少外部證據,實務中被認可的可能性較小。
內外部參照【國稅2011年25號】
從2018年開始,國家發布了“放管服”改革,這些資料只需要企業自行留存備查即可,不用再給稅務局去報送。
條件五:
資產損失如要在所得稅前扣除,不管有沒有稅會差異,必須填寫A105090 資產損失及調整表。
3、成本費用不以發票為入賬條件,按照會計準則合規入賬
企業賬面未分配利潤過高,有時候并非企業真實盈利,某些財務人員在做賬的時候,以發票作為入賬依據,未取得發票的成本費用不進行入賬。
這樣操作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因未取得的合規扣稅憑證需要調整的項目就變少了,但賬面利潤并非企業實際生產經營利潤,造成賬面未分配利潤虛高。
翅兒提醒注意哈:企業做賬,要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入賬,不以發票為入賬前提。
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屬于當期的成本費用,不管是否支付,是否取得合規發票,均應該確認為當期的成本費用。
4、在考慮綜合稅負的情況下,提高自然人股東工資性收入
自然人股東獲取分紅收入,企業利潤需要先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將分紅收入轉換為工資性收入;
自然人股東任職于本企業,領取工資,工資支出屬于企業的費用,一方面可以從企業收入中扣除,降低企業的利潤,起到消化未分配利潤的效果;
同時可以降低企業所得稅,合理籌劃的情況下,也可以降低自然人股東的稅負。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將整體稅負控制在20%以內,比如向老板發放30萬的工資,同時年底發放36萬年終獎金(年終獎金選擇單獨計稅方式),比直接發放現金股利更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