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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稅收征管環境下,機遇與風險并存,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必然會遇到很多風險。為了能夠實現企業的健康發展,企業管理者及相關人員應當進一步重視企業涉稅風險管理,建立合適的企業稅務風險管控體系,保障事前防范、事中應對、事后救濟三環節緊密銜接,才能最大程度降低稅務風險可能的影響,防患于未然。
稅務風險的形成
談到稅務話題,從征納雙方(即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視角分別觀察會更加全面,同樣稅務風險產生也可以從這兩方面來做分析,從企業自身來講,主要是稅務合規工作有所欠缺引發稅務風險,其中包括對于稅收政策理解偏差、稅務處理存在紕漏、甚至是為了降低稅負做了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業務安排等,我們在下文對稅務合規內容做進一步展開,此處主要討論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對于稅務風險的影響。
近年來,我國稅收征管呈現“寬嚴相濟”的發展形勢。一方面,各項減稅降費政策、便民辦稅舉措的出臺為企業提供了更加優渥、便捷的稅收營商環境;另一方面,稅收監管數字化、稅收違法行為打擊常態化等監管措施的升級使得企業的涉稅風險日益突出,對企業的納稅遵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稅收征管形勢——“寬嚴相濟”
(1)“寬”體現在營商環境的不斷優化,具體如:
1)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助力企業紓困發展
2022年,國家稅務總局推出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既有退稅、減稅、免稅、緩稅政策,又有降費、緩費措施。在退稅方面,實行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對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6個行業,以及批發零售等7個行業,退還存量及增量留抵稅額,截至9月,已退到納稅人賬戶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款超2萬億元。在減稅降費方面,出臺減征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進一步減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等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在緩稅緩費方面,繼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稅費政策,出臺階段性緩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等政策。截至9月,全國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稅緩費超3.4萬億元,有力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減輕了企業稅費負擔。[1]
2)便民辦稅舉措,激發民營企業活力
2022年,稅務總局分批推出5大類20項121條便民辦稅繳費舉措,形成“便民辦稅春風行動2.0版”,進一步精簡辦稅方式,拓展辦稅渠道,減輕企業辦稅繳費成本;不斷優化政策咨詢輔導服務,促進各項稅費政策及時、精準落實到位;持續深化智慧稅務建設,利用稅收大數據開展“智能化”納稅服務。
除此之外,稅務總局聯合全國工商聯繼續開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行動,切實為小微企業辦實事、解難題。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政策享受的便利度,持續優化相關辦理流程,強化小微企業涉稅風險提示預警,做好風險事前防控,并對創新型成長型民營企業施以常態化發掘與培育。
(2)“嚴”體現在稅收征管手段的升級以及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的持續高壓態勢,具體如:
1)稅收監管數字化
在已經啟動的“金稅四期”建設中,數字技術與稅收監管不斷深度融合,實現了發票電子化改革,形成了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智慧稅務。稅務機關從“以票治稅”轉換到“以數治稅”,利用稅收大數據實現精確執法和精準監管,稅收監管手段持續升級、監管能力不斷提高,企業以往經營過程中隱蔽的稅務風險在稅務機關的智能監測下暴露顯現。
2)稅收違法行為打擊常態化
近年來,稅務部門接連曝光一系列稅收違法行為,對各類稅收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對“三假”特別是團伙式、暴力虛開發票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絕不手軟。同時,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洼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也成為了稅務機關依法防控和檢查監督的重點對象。
2022年,隨著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的逐步實行,打擊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成為2022年常態化打擊虛開騙稅工作的重點。統計顯示,截至8月,全國稅務稽查部門已挽回留抵退稅及其他稅款損失超百億元,已移送公安立案及聯合偵辦涉嫌虛開騙取留抵退稅企業逾千戶,聯合打擊虛開騙取留抵退稅團伙200個。[2]
在“寬嚴相濟”的稅收征管形式下,企業應當轉換以往應對稅收管理的被動思維,積極甄別經營過程中潛在的涉稅風險,主動進行稅務風險自查與管理。對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深入挖掘、保持高度的敏感,在正確適用的前提下為企業節約經營成本。同時,提高企業稅務管理人員專業素養,建立企業稅務合規體系,這樣才能在新的征管背景下,科學合理地開展企業稅務管理工作,提升企業的稅務風險防御能力,促進企業長遠發展。
企業常見稅務風險點示例
稅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貫穿于企業設立、經營到注銷的全過程,在規范企業行為、降低企業稅收成本、提高企業經營效益、規避稅務風險、提高企業稅務管理水平和效率方面有積極的作用。面對稅務風險管理,企業應當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各類內、外部信息,利用專業知識與科學方法,發現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各項稅務風險。在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主要接觸的稅種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其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檢查時最常關注的三個稅種,我們在此嘗試列舉相關稅種常見的稅務風險點進行示例。
1. 增值稅風險
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面臨的增值稅的風險點主要體現在對進項稅和銷項稅的處理之中,進項抵扣憑證是否真實合法、銷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時入賬等都是增值稅稽查的關注重點。下表列舉了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增值稅風險點:
2. 企業所得稅風險
作為以應稅所得為征稅依據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和成本費用成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核心要點,因此企業在日常經營中面臨的企業所得稅風險點主要集中在收入和成本費用兩個方面。除此之外,對于存在較多關聯方的企業,其在關聯交易方面的企業所得稅處理也值得關注。下表列舉了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企業所得稅風險點:
3. 個人所得稅風險
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在向員工支付工資薪金或向其他人支付報酬時應當履行相關代扣代繳義務,這是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不得不面對的稅務問題。不主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不清楚特定情況下是否需要履行代扣代繳義務、錯誤代扣代繳都會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經營風險。下表列舉了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的個人所得稅風險點:
稅務風險的應對
稅收貫穿企業生命周期始終,對企業成立、日常管理、資本運作有著重要的意義。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可以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來考慮:
1. 事前防范——合規管理與風險防控
(1)樹立稅務風險意識
對于稅務風險,不少企業存在一些認知上的錯誤,認為只要不被稅務檢查補稅,不涉及稅收刑事犯罪就不存在稅務風險。因此,這些企業常常只關注是否存在少繳稅的情況,而不重視多交稅給企業帶來的實質性經營損失,也未曾關注企業日常經營中潛在的稅務風險。然而,企業應深刻理解稅收風險管理的關鍵在于防控,而非補救。稅收風險對企業而言不僅僅是補稅罰款,更影響企業的實際收益、信用指標、資質評定、上市融資等方方面面,關乎企業能否健康持續發展。
樹立稅務風險意識,企業首先應當加強稅法培訓,提高專業素質。稅收政策數目繁多,更新速度快,對企業稅務管理人員提出更高的水平要求。企業可以定期組織專業培訓,聘請稅務專業人士進行納稅輔導。其次,企業應當將稅務風險意識融入企業發展、商業模式設計的戰略性布局之中,在投融資和經營活動決策之前,準確識別和評估稅負高低與稅務風險,將稅務風險作為重要的考量因素,實現稅負最小化,價值最大化,從而做出最佳的商業模式和交易結構安排。
(2)建立稅務合規管理體系
稅務風險潛藏于企業開展經營的過程中,為了有效防控企業稅務風險,必須建立一個完善的稅務合規管理體系,健全各項稅務管理制度、業務標準和業務規范。首先,應當明確企業內部稅務管理組織架構,劃分各業務部門涉稅職責。其次,針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制定切實可行的稅務風險內部控制規定,將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作為企業經營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針對企業重大對外投資、重大并購和重組、經營模式的改變及重要合同或協議的簽訂等制定針對性的稅務管理措施。再者,針對稅務會計、稅務申報和稅款繳納、稅務檔案等稅務行政事項進行必要的流程細化、職責劃分等。
除此之外,企業還可建立定期自查制度,針對企業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發票使用情況以及其他稅務檢查與稽查中常見的稅務問題進行自我檢查,對企業內部的稅務合規、稅負成本進行審核,及時發現和解決稅務漏洞,避免補稅、滯納金與罰款。
2. 事中應對——有效應對與突出重點
稅務風險形成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的最常見和最主要的方式是稅務管理,而其中又以稅務檢查最為典型,面臨稅務檢查事有效應對也是化解稅務風險、避免損失擴大的重要工作。
稅務檢查是稅收征收征管的一個重要環節,是稅務機關以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其中包括稅務稽查。稅務檢查的常見原因有發票管理不規范、被檢舉、取得異常扣除憑證、財務指標異常、稅務協查、稅收政策適用錯誤等。
在發生稅務檢查時,首先,企業應當及時提供材料、積極配合詢問,主動了解檢查程序,以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利益。不要妄圖隱匿、毀損賬簿資料、業務材料等涉稅材料,更不可拒絕檢查人員對涉稅材料的調查取證。其次,企業應當加強與稅務檢查部門的溝通,對上一階段已經查明的問題反饋意見,對本階段新發現的問題進行解釋說明,了解稅務檢查部門下一步檢查計劃,有的放矢地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在仍有協商機會時避免稅局做出不利的書面結論。另外,企業應當在檢查過程中及時備份文書資料,保存證據資料,方便自身或第三方日后完整還原檢查過程,并對檢查結論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判斷。
3. 事后救濟——比較選擇與合理預估
正確、有效地行使救濟權利,可以在稅務執法存在一定問題時,最大限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將稅務風險的影響降至最低,救濟途徑通常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適用于做出決定性文書的案件及檢查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納稅人認為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即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是以法律形式建立的行政機關內部的監督和糾錯機制,且在與征稅行為有關的案件是行政訴訟的前提,應該成為群眾解決行政爭議的首選途徑。而行政訴訟適用于已經過復議程序的“復議前置”案件及能夠直接提起訴訟的行政處罰、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等案件,是解決涉稅爭議、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終極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