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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金融監管政策從2022年3月1日起,對于個人存取現金超過五萬的,銀行需要查明資金的來源去向及用途,那么在日趨嚴格的資金監管情形下,不管是大型企業,還是小型公司或者是職場個人,都存在公賬轉私賬的問題,那么在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此事給企業帶來的各種風險問題呢?下面我們逐一介紹:
一、費用報銷
企業職工用于經營性支出而產生的費用,通過報銷后公司轉賬到職工私賬,費用單據原始憑證完整合法,不只是要發票才行,也不是唯發票是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業務招待費與廣告宣傳費的限額問題)
二、企業租賃職工或股東資產
企業租賃職工資產(車輛、房屋等),職工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作為企業稅前扣除的憑證,無法取得發票的,該筆支出無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三、其他人(與其余非雇傭關系)為企業提供勞務獲得報酬
此種形式預繳個稅率較高,雖然現在勞務報酬已經并入綜合所得了,但是一般不建議適用這個。(仍然需要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且企業需要對該筆勞務報酬進行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否則企業無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產生納稅風險)
四、解除勞動關系支付補償金
個人與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財稅【2018】164號文件
五、大額借款
1、屬于企業職工的,以個人名義向公司借款的,一個年度終了不歸還也沒有用于公司經營的,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并入職工當年個人所得稅申報。(職工借用為備用金的,金額不宜過大,年度終了及時報銷沖銷,未沖銷完的部分及時歸還)財稅【2008】83號文件
2、屬于企業股東(老板)的,一個年度終了不歸還的,需要按照企業分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58號文件
處理方式一般包括:用發票沖銷(用于企業經營的發票費用支出)、本期歸還借款下年初再行借出。
六、違約金支出
企業與其他個人簽訂業務合同,最后因為某某原因導致合同最終沒有履行,企業需要就此支付違約金的,支付的該部分違約金不需要繳納個稅,也不需要開具發票,注意風險把控與符合企業經營實際情況。(當然如果是合同已經履行了部分沒有完全履行的,處理方式又不一樣,這里僅說完全沒有履行的情形)
最后說一下,企業公轉私的問題,是各個企業都存在的問題,要完全規避是比較困難的,只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此類事情的發生率,同時做好相關的風險把控,如此也基本不會讓企業產生大的風險及損失。